意外的遇見。
我從不相信有人可以愛一個從未謀面的人。
不對。不是我不信。
只是我不會。
也沒想過我也會做這樣一個配角,做某個人的心靈寄托。
某個會聽見短信就一身泡沫跑出淋浴的人。
某個想念我茶飯不思的人。
某個傳說中三流丈夫一流情人的人。
某聰明無比心比天高命比紙薄的人。
某半夜三更發短信背詩念詞的人。
某告訴我後悔結婚因為想念我的人。
某怕受傷害不敢再愛的人。
第一次有人嚴肅的跟我說要把我考慮進下半輩子的生活,並征求我的同意。
我受寵若驚的不知怎麼回答。
我不知道如果那時說“好”,是否現在看到的還是一樣的月亮。
他會不去結婚麼?
會想辦法做個好丈夫麼?
會用心再愛麼?
他說過我聽過最甜蜜的話。超感激。但始終沒有愛上他。
我是需要見到才會多想的人,大腦的構造不允許我對空氣借題發揮。
所以,我始終不見他。
過去不見,以後更沒理由見。
不敢去愛也不是錯吧,雖然這完全背離我的價值觀點。
但是,人有權力選擇保護自己的方式,無可厚非。
有趣的是,每次他叫我妹,我都想起老早以前的歌。
你究竟有幾個好妹妹。。。
沒有愛他,所以笑得出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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